牦牛为什么「要价」这么贵

最近看到个视频

然后这个赔偿,很久网上有另外一个帖子说:

去年1月,西安的旅友驾车去九寨沟路上撞伤一只牦牛。当时天已经黑了视线不是很好,加上路也不怎么好,车速不高。拐过一个弯,看到迎面一辆车,就变了个近光,就在即将汇车的一瞬间,车前两三米处有两头牦牛横穿马路,一个猛刹车也来不及了,就这样,牦牛被撞伤了,车的右前侧也撞坏了,右大灯也撞坏了。
他停车报警,约好第二天找牛主人商量赔偿的事。对方说撞伤的是母牛,以后会生小崽子,小崽子还会生小崽子.....开口3.5万。旅友瞬间蒙逼,说牛只是受伤并没有死亡,不应该赔那么多。前后谈了两天,经过一番实力悬殊的讨价还价,最后事情以旅友赔偿牛主人一万八千元达成赔偿协议而告终。原本出行的满满的愉快心情,已被破坏殆尽。

很多人会对大牛生小牛这个说法不屑一顾,觉得这是偏离了牦牛的市场价格漫天要价的野蛮行为,但是最近看了《罗辑思维811期 | 为什么这场厮杀延续千年?》却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视角:

很多人可能误以为游牧者经常吃肉。可能现代社会是如此,古代的游牧者可不是这样。他们吃肉的机会其实很少。为啥?因为对游牧民族来说,牲畜就是把草转换成乳制品、皮、毛、牛羊粪的转换器。吃牲畜,就相当于农耕民族吃种子,或工人变卖机器。所以,只有牲畜死了或太老无法转场时,或者打猎有收获的时候,游牧者才有机会吃肉。这种机会并不多。
这也从一个侧面解释了,为什么农耕民族为什么拿土地当命根子;而游牧民族是拿牲畜当命根子。命根子不同,生活方式当然不同。所以,农耕民族一定是安土重迁,游牧民族一定是牲畜到哪儿人跟到哪儿。

从这个角度说说,把游牧人的牲口吃了,就好比你去把农民种子损毁然后要求按普通商品粮食计价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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